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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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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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 35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 5 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 6 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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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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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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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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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 11月25日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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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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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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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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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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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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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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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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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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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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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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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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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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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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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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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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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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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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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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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汽车工程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信息技术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智能制造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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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交通运输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宗旨:团结和动员全校同学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坚持以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为中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广大同学的素质拓展服务,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正常民主渠道,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合法、正当权益;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努力为全校同学服务;
(三)维护校规校级,倡导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五)积极负责的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活动。
(一)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会决议,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二) 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应及时、如实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请示和汇报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全日制专科学生,承认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了解本会工作开展情况。有权从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等方面评价本会工作,评价结果向会员公开;
(三)有权监督和批评本会的工作,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并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五)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的合法、正当权益。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二)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各项决定,服从本会各 级组织的领导和安排;
(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 积极参与活动,争做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条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基层民主选举产生。
(一)校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校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二)参加校学代会的代表经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三)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决议须有与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选举须有与会代表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四)校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报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市学联备案。
(五)校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审议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3.制定及修订学生会章程,并监督其实施;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和主席团成员;
5.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6.讨论、决定有关学生会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也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校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在校学代会闭会期间,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出现空缺时,推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并报请学校党委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学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四)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五)筹备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并向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推选候选人;
(六)批准各二级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七)审议和批准校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第十二条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向校学代会和校学生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席团由校学代会选举产生,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主席团候选人应经班级团支部及所在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校团委和学工处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批准。主席团职权是:
(一)执行学生会的决定,对学生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二)指导各院学生会开展工作,统筹校、院、班三级联动工作格局;
(三)在执行主席领导下研究部署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四)代表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进行对外联系。
第十三条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下设:秘书处、文体部、权益部、学习部、男女生部、生活部共6个部门。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 2-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 6 人。学生会干部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本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十四条 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聘任校团委副书记担任秘书长,秘书长负责指导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五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下级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指导。
(一)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原则上一年一次。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必须报学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批准。
(二)二级学院学生会机构设置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各部门相对应,特殊情况下,经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学生会同意可变通处置。
(三)二级学院学生会接受校学生会在工作方面的指导、在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帮助;与校学生会密切联系,执行校学生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开展二级学院的活动。
(四)二级学院学生会定期向校学生会汇报工作,并及时对校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校学生会每年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及书面形式听取全部二级学院学生会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计划须报校学生会批准。各学生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干部变动须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六条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级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原则上每学年选举一次。其职能为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本会的宗旨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并根据各班具体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一)学生会对班委会的领导通过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具体指导实现。
(二)班委会协助班主任管理本班工作,及时传达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任务,服务本班学生。
(三)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并根据二级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设立相应的委员。
第五章 学生会骨干
第十七条 学生会成员是学生工作的骨干力量,学生会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骨干。
(一)主要学生会骨干候选人必须符合多方面标准,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
(二)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
(三)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十八条 学生会骨干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八条所规定的会员的各项义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
(二)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能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按质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六)认真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学生会骨干须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价和考核。
(一)主要学生会骨干名单及联系方式予以公布:
(二)针对学生会骨干,学生会相关职能部门从多维度设置评价考核指标,全校同学参与评议。评议考核意见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每学期向学生代表述职,接受学生代表和广大同学的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第二十条 在必要情况下,可按规定和程序对学生会骨干进行人事变动。对于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骨干,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二十一条 通过学生会骨干培训体系,提升学生骨干的领导力和履职能力,强化学生会骨干队伍作风建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